2009年以來,我省連續發生多起利用QQ聊天的方式騙取錢財的案件,該類案件有進一步發案的可能,現發布預警并如下: 一、簡要案情 1、2010年4月15日15時許,羅某通過QQ與同事視頻聯系,其同事稱朋友出車禍急需用錢,并向羅某提供了一個農行賬號,后羅某向對方賬號匯款2萬元,匯款后羅某與其同事電話聯系,隨即發現被騙。 2、2009年8月22日10時許,陳某在公司上班時看到自己父親的QQ在線,就與“父親”打招呼聊天,期間“父親”的qq視頻圖像一直在線。聊天中“父親”稱自己一個朋友出車禍要借2萬元錢,問陳某是否有錢,陳某就向自己朋友借錢后,于當日下午14時許通過“父親”給的帳號(4367423371350061431,陳學超)匯款2萬元,之后,陳某將匯款的事情告訴“父親”,“父親”稱:還需要2萬元,并要陳某想辦法籌款。陳某感覺不對,通過與父親電話聯系,得知自己被騙。被詐騙人民幣元價值20000元,涉案總值達20000元人民幣。 3、2009年2月26日10時許,市中分局接劉某報警稱:當日上午,劉某上網聊天時,其表哥秦某的QQ號碼553XXX3911請求與其視頻聊天,而QQ視頻顯示的也確是其表哥秦某的圖像,聊天中“秦某”向劉某借錢,劉某以為其表哥借錢進貨,便在工商銀行個人網上銀行向“秦某”指定的帳號6222022114000425030兩次匯款共計4000元人民幣,待“秦某”第三次要求借2000元時,劉某察覺有問題,經與其表哥電話聯系,才知其表哥的QQ號碼553XXX3911已經被盜,于是打了報警電話。 二、案件分析 1、作案對象:被盜用QQ的好友(親戚、老師、學生等)并且對象通過網絡信息比較了解盜用的QQ和作案對象之間的關系。 2、作案手段:嫌疑人通過QQ聊天,在聊天過程中植入木馬,盜取被害人的QQ號碼,通過被害人QQ好友列表選擇比較親近的人進行視頻聊天,獲取被害人好友的視頻圖像信息,然后用同樣的方式盜取被害人好友的QQ號碼,利用被害人好友的QQ號碼,選擇時機對被害人進行詐騙。 3、作案時間:嫌疑人一般選擇在白天作案,以便受害人有時間到銀行辦理匯款手續。 4、匯款賬號:通過對匯款賬號的查詢,是嫌疑人在實施詐騙前幾天辦理,嫌疑人應通過偷盜身份證或者利用假冒的身份證辦理銀行賬戶。 三、防控建議 1、加大宣傳力度,借助媒體、廣播、移動信息中心短信預警、互聯網站及銀行等渠道對此類案件進行宣傳,提醒群眾提高警惕,及時完善升級電腦的防火墻,及時查殺木馬,讓群眾了解此類案情,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提高辨別能力,防止此類案件的發生。 2、在通過QQ聊天時不要泄露個人信息,在QQ好友管理中切忌使用諸如父母親、家人、同學等字樣。當有人因各種原因提出經濟方面的要求時,一定要電話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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